近日,接到隨州多家學校幼兒園的投訴,花大價錢買來的小車盡然辦不了證,教育部門與交管部門互相推諉,一個要先開證明再辦照,一個要先辦照再開證明。導致幼兒園校車不能用,馬上就要開學了,難道還要孩子們做黑車上學嗎?

為此,記者專門走訪了我市
校車購置辦公室!記者了解到:只要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具有
小學生校車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出來的校車車管所都應給與上牌,不得為難,不得向學校方索要紅包等,只要有教育局開具的校車證明,證明校方所購的車輛為學校孩子接送車,校方可憑教育局開具的證明、車輛購置發票、車輛合格證可輕松完成上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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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將擬建小學生幼兒園專用校車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實時監控校車運行下一篇:
校車標準:幼兒校車最大乘員數不超過45人,小學生校車不超過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