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小學生校車新標準 9月1日起實施
所有的校車廠家生產的校車必須有專用外觀標志 兒童座位必須裝置安全帶 新標準對生產校車進行了定義,即用于運送不少于5名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并按乘坐對象分為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和其他校車,按車輛屬性分為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





新標準在校車人數核定上提出了具體要求,即“幼兒校車座間距不小于420毫米時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對于小學生校車座間距不小于500毫米時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同時規定,專用校車不允許核定站立人數,非專用
幼兒校車和非專用小學生校車運送學生時也不允許核定站立人數。
新標準有許多針對校車安全性的規定,以避免幼兒及學生在乘坐校車時受到傷害,或在事故發生時將危險降低到小程度。此外,新標準還加入了對標志、扶手、安全帶的規定:專用校車應噴涂有符合規定的外觀標志,非專用校車應在前風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風窗玻璃適當位置各放置一塊可以從車外清楚識別的標牌;校車靠近通道的兒童座位應設置坐椅扶手;
專用校車的每一個兒童座位均應裝置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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