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教練車網//sjsmweb.com.cn特約記者黎川崎報道 5月27日,樂山市一個駕校的教練因醉酒被峨嵋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的處罰。峨嵋山警察將醉酒教練車的當事人凌某關進了看守所。凌某成為峨眉山和樂山汽車教練醉酒駕駛教練車抓住***個人。
今年4月13日12點09分,樂山某駕校汽車教練凌某駕駛一輛客車教練車從峨眉城區往峨眉符溪方向行駛,行駛至省道306線27公里處,被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符溪中隊民警檢查發現有酒駕嫌疑,經過對凌某進行酒精檢測,屬于醉酒駕駛,民警當即進行調查處理。
在事實面前,凌某對自己醉駕行為供認不諱。據凌某講,4月13日晚,凌某與朋友相約來到峨眉城區一夜宵店吃燒烤,期間與朋友舉杯喝酒。大約接近11點鐘,凌某與妻子準備回家,心想夜深了交警已經下班不會查酒駕。于是,凌某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駕駛教練車往回走。結果行駛至峨眉火車站洞口,被查獲。
5月12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對凌某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審判。法院認為,凌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終判決凌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接到判決書,凌某悔恨不已,服從判決。
凌某不僅要在看守所被關押5個月,還將失去當汽車教練的資格和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